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学校体育美育教学改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就推进学校体育美育教学改革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学校体育美育教学改革重点
切实落实教会、勤练、常赛(展)是体育美育教学改革的核心。各地要在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和美育课程基础上,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和“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学校体育美育教学模式。要强化课外练习和科学训练指导,巩固课堂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和艺术兴趣爱好。要开展面向人人的体育竞赛和美育实践活动,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机制,广泛开展学校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和美育实践活动,努力实现人人有项目、校校有特色,构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 的发展格局。
教育部将研制学校体育美育教学改革指导纲要,组织开展学校体育美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各地要参照指导纲要,组织开展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美育教学条件
师资队伍和场地器材是学校体育美育的重要办学条件。各地要对标《意见》提出的2022年发展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学校体育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争取纳入本地区“十四五”规划。要统筹规划,配齐配强体育教师,配齐配好美育教师,未配齐的地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体育美育教师。加强体育美育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美育发展,改善学校体育美育场地器材建设配备,促进学校体育美育均衡发展。
教育部将研究制定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和学校美育工作基本标准,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美育标准,指导各地改善学校体育美育办学条件,加快补齐体育美育师资场地器材建设短板弱项。
三、积极推进学校体育美育教学评价改革
评价是推进学校体育美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各地要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相结合,深入推进学校体育美育评价改革,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 健全综合评价。要强化体育评价,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不断提升中考体育科学性、示范性和引领性。加强大学生体育评价,探索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要改进美育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
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全面系统总结各地评价改革经验,研制体育美育考试评价改革指导意见,启动在高校招生中使用体育素养评价结果的研究。
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学校体育美育教学改革试点方案和体育美育评价改革方案,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教育部将适时对各地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督导。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