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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新时代对外文艺交流组织实施人才培训”项目招生公示

发布于:2024-07-03

2024年5月30日,西安外国语大学承担的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新时代对外文艺交流组织实施人才培训》正式启动招生,6月20日报名截止。

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办法,项目组组织专家对有效报名资料进行评审,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的审批,现对30名拟录取学员名单进行公示,按姓氏首字母排列,录取名单如下:

 

公告发出后3日内。在公示期间,如发现学员申报资料不实、不符合条件等情况,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如有任何异议,请于761800前以实名书面方式向项目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项目组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其它方式提出的异议恕不受理。

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上述情况,将依照名单正式录取学员。请以上拟录取的学员保持电话畅通,更多的培训信息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进行通知。

 

开班简要通知

1.本项目录取人员请于2024714日下午14:00-20:00进行报到,报到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雁塔校区具体地点后期微信通知,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项目组工作人员;

2.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明,作品获奖证书及相关成果材料等)及复印件、单位出具脱产证明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当场核对,复印件交予项目组。

 

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招生简章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补充说明

国家艺术基金及本项目主体单位有权对学员培训期间的作品进行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活动。凡提交作品参评、报名、参展的学员,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国家艺术基金招生简章及西安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定,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项目组所有。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佩029-85319560

田熠18309298131

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艺术学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社教育产业园区文苑南路1

 

撰文: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