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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党委关于举办2023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于:2023-05-04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西安外国语大学院(部)分党校管理办法》(西外大党发〔2014〕43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艺术学院党委拟于近期举办2023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主要采取课堂讲授、影像教学、实践锻炼、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和参加结业考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程内容

(一)课堂讲授

由学院党委书记、专业教师、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教师、党务干部等进行线下授课,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

(二)影像教学

组织观看党的二十大解读、《榜样7》。

(三)实践环节

1.主题沙龙:以“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主题开展小组讨论;

2.实践教学:

(1)组织参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创作展;

(2)组织参观学习“党史学习教育专区”;

(3)组织观看“红五月经典诵读”活动;

(4)利用网络资源参观网上红色展馆——延安革命纪念馆。

(四)自学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党的二十大报告》

3.《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6.《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8.《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

二、培训对象

学院党委已经确定但未参加集中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包含以前递交申请书但未通过初级党课考试的同学)。具体名单由各党支部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决定。

三、培训时间

理论学习时间:2023年5月 5日-5月10 日

影像教学、实践活动时间:2022年5月7日

结业考试时间:2023年5月10日

四、纪律要求

(一)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及时通知培训信息,课堂考勤,组织影像教学及实践活动,组织结业考试、评判试卷、成绩汇总及上报等工作;

(二)学员应自觉遵守培训纪律与规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存在无故缺勤1次,未按时撰写并上交学习心得或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等情况的不予结业;

(三)理论培训和实践活动结束后,每位学员须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严禁抄袭,于5月12日前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特此通知。

 

附件:《艺术学院党委2023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安排表》

 

艺术学院分党校

                                   2023年 5 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