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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于:2022-09-12

根据学校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
相关会议精神与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
学院推免生资格审查、评定推荐等工作。
2.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推免工作全过程进行
监督。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2023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相关文件,本年度
艺术学院共有6个推免名额,在考虑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的基
础上,兼顾各专业整体发展情况进行名额分配。
三、基本条件
1.申请人需为 2023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党爱国,思想品德良好,政治
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
3.成绩优秀,大学期间无挂科记录,且前三年综合成绩专业
排名前 30%;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一定的作品创作能力,较强的创新
意识和专业技能;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在 425 分以上或同等级以上外语水平。
四、考核办法
依据申请人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考核结果, 按照学业成绩以
及相关加分规定的总成绩排序。
(一) 思想品德考核办法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
坚定,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良好,积极向上;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任何院级以上(含院级)通
报、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
录。
如违反上述条件,思想品德考核视为不合格,不具备推免资
格。
(二)成绩构成
推免总成绩 = 学业成绩*90% + 附加分*10%
1.学业成绩计算方法:
学业成绩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里专业模块(包括专业基础课
程和专业必修课程)已修完学期平均分,按专业类别排名。
2.学业水平附加分计算方法:
(1)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外国
语大学,在 2类 A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每篇加2分,
在 2 类 B 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每篇加 1.5 分,在 3
类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每篇加 1 分。(该项总分限
5 分)
(2)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以《2020 全国普通
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为准)并获得三等以上
奖励。国家级一等奖加 3 分,国家级二等奖加 2 分,国家级三等
奖加 1.5 分。省级一等奖加 1.5 分,省级二等奖加 1 分,省级三
等奖加 0.5 分。同一作品参加多项赛事的按最高分计分,不累加。
(3)作为主持人主持并结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
目”,国家级加 1 分,省级加 0.5 分。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按
最高分计分,不累加。
注:在推免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以学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参加省级以上志愿服务者优先。
五、推免程序
1.个人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出报名
申请,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申请时需提交资
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确保资料真实性,申请时所提交的资料如有
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
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9月10日下午17点截止。
2.资格审查并确定拟推荐名单
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获奖证书、奖评等进行资格审查,对
申请人的学业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9月10日——9月12日。
3.公示
对推免人员名单和递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包括拟
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人员及递补人员。当推免人员在公示期内因
故出现空缺的情况下,递补人员按照专业类别排名顺序依次递进
入选推名单。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3日——9月22日。
学院于9月23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名单上报至教务处审核,
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
自公示之日起,凡对公示人员名单有异议者,请向学院研究
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JE327反映情况,联系电话:
029-85319560、15389071706。
六、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
础上,实行择优选拔。
2.工作人员有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
主动向学院申请回避。

3. 若学生本人放弃推免资格,须签字确认。
4.本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 件 :《2020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
单》
艺术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2 年 9 月 9 日

 

附件:
2020 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