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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西安外国语大学公共艺术中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于:2023-06-26

西安外国语大学公共艺术中心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推进学校美育工作,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满足青年学生对优质丰富美育资源的需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养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学校面向全体学生的美育育人机制基本健全,初步形成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一定成果,师资队伍建设和场馆设施明显加强,美育推进机制和评价体系日臻完善,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显著提升。到2035年,形成具有西安外国语大学特色的美育工作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公共艺术教育

1、明确学分要求,健全课程体系。在专业培养方案通识选修课学分要求中,明确提出学生必须选修2个学分的公共艺术课程的修读要求,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科选修。建立健全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开设艺术鉴赏类、艺术实践类、艺术史论类等选修课供学生学习;在现有的基础上,增设书法、绘画、戏曲、地方传统音乐舞蹈、合唱等实践课程以及音乐、美术、设计、影视等史论类课程。

2、公共艺术课程包括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两类,其中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任意性选修课程包括:(如《美术考古》《民间艺术赏析》《中国画鉴赏》《世界动画艺术赏析》《非遗刀笔油画作品赏析与创作》等)。

(二)提升公共艺术较育

1、完善美育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探索实施公共艺术课特聘教授制度,聘请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进校园为学生授课,发挥文化名人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内培外引,不断优化专业艺术教育教师结构,构建起一支专兼职互补、满足教学需要的公共艺术教师队伍,强化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教育,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质量。

2、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打造一流艺术专业点。注重艺术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需求、艺术前沿的有机衔接,增强社会服务意识,提升人才培养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度,建成1-2个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建成1个国家或区级“双万计划”专业点。

(三)加强美德教育

通过美感教育、审美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升学生认识美、体验美、创造美的能力,提升学生审美素质,提高学生创造美的兴趣,按照美的法则建设生活、美化环境,体现劳动之美。深入挖掘梳理每门课程中蕴含的美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政教育功能,引导学生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以入脑入心的方式将其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和全过程,通过积极推进美德教育,树立学生正确的审美观、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的心灵。

四、主要措施

(一)推进公共艺术教育改革

1、持续推进公共艺术教育改革。加强“公共艺术类”课程建设,探索构建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开齐开足音乐、美术、影视、书法和艺术欣赏等艺术类课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规划引进和建设一批优质的线上线下美育特色课程。打造具有西安外国语大学特色的音乐、美术教育实践活动。将必修公共艺术的素养教育和任选小班艺术技能培养结合起来,建设专业的工作室、画室等,逐步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艺术技能训练,全面提高大学生艺术水平。

2、加强艺术教育研究。在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等项目中纳入美育类相关课题,鼓励相关教师及团队从事美育教学探索和研究,加强学校美育课程和教材体系、教学规律和模式、考核评价标准、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形成可推广应用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学校美育教学改革提供参考。加强文化遗产工作室、书法、国画工作室、陶艺工作室、文创设计工作室、版画工作室、摄影工作室建设,深化艺术教育研究。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一批精品课程。加强信息技术与公共艺术课程的深度融合,推进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教育教学改革,引进和建设3-5门高质量的艺术慕课、“金课”和展示微课。加强教材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开发2-3门公共艺术类课程系列校本教材。

(二)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

1、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教育教学,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导师生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在教学中凸显我校文化内涵,深化大学精神。传承弘扬具有陕西特色的地方文化遗产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建设一批以陕西特色文化遗产传承创新为主题的特色精品课程,并纳入公共艺术教育课程体系。

2、丰富学校美育文化内涵。充分利用网络、教室、走廊、宣传栏、微博、微信、各类短视频平台移动客户端等媒介,展现格调高雅、富有美感的校园文化氛围,以美感人,以美育人。充分发挥学校高品位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先进课程文化、和谐师生文化的美育功能,丰富美育内涵,打造独具特色的校园美育文化,使学生接受美的熏陶,形成正确的审美观。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为学生提供具有现代气息和美感的美育文化资源和美育文化载体。

(三)搭建公共艺术实践平台

1、把公共艺术教学和大学生艺术团相结合。按照“课堂学习-项目实施-展演交流”第二课堂和第一课堂有机融合的艺术教育模式,提高大学生艺术团队建设水平,打造高水平艺术节目,着力培养艺术人才和文艺骨干,营造高雅向上的校园艺术氛围。持续开展大学生文化节、艺术节等活动,以及名家讲座进校园、优秀电影进校园活动等活动。打造文化育人精品,引领带动校园文化活动蓬勃开展,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

2、拓展校外美育实践教育基地。扩大校内艺术场馆开放服务功能,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观校外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科技馆,参加公共文化场所举办的活动,与有关文艺单位合作、交流、共建,签订协议并挂牌,加强与校外基地的联系,定期开展大学生文化艺术教育活动。

五、组织保障

(一)健全美育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主管领导的公共艺术中心,成员由艺术学院、通识学院、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资产处、各二级学院等主要负责人组成。教务处统领全校美育工作,具体负责规划、指导、推进、评估相关工作;艺术学院为学校普及艺术教育管理机构,负责面向全体学生普及开展艺术教育,下设公共艺术中心,开展美育相关研究工作。

(二)落实保障配套条件,确保美育工作所需。学校在艺术课程教学、专业实习实践、校园文化社团活动等经费以及在活动场所、专业艺术实验室等资源配套上予以保障。

(三)加大岗位激励力度,促进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逐步建立侧重艺术实践成果的美育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培育一批美育名师;鼓励美育教师组织指导学校课外美育教学活动、比赛等。